他们同居一年,却没有领证。分手后,男方诉诸
栏目: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:2025-12-14 10:15
一对夫妇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,同居一年多,但没有登记结婚。两人关系破裂后,男方要求女方退还30万元彩礼。女方必须归还吗?近日,芜湖市九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彩礼的婚姻契约财产民事纠纷案。本案中,原告丈夫以双方未登记结婚为由,要求女方返还30万元彩礼。女子透露,这30万元大部分都不是彩礼。两人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,并共同生活了一年多。在此期间,他们还怀孕并流产了。他们结婚了,没有理由回来。九江区法院认为,即使被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告是错误的是,考虑到原告与被告在婚礼后同居一年左右,且被告女在此期间曾流产,法院综合考虑上述情况,判决被告女返还彩礼金额的40%。原告主张被告返还剩余款项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,法院不予支持。 编辑:王志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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